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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》(2019年第48号)及江苏省税务局2026年执行口径,纳税人被认定为“非正常户”通常因连续三个月未履行纳税申报义务,且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改正所致。该状态将直接影响企业发票领用、信用评级、招投标及融资等经营活动。
解除“非正常户”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。首先,企业应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,通过【我要办税】—【综合信息报告】—【状态管理】—【非正常户解除】模块,查询具体异常原因。常见情形包括:逾期未申报、欠缴税款、经营地址失联或工商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不一致。
其次,企业需完成以下事项:一是补报所有逾期纳税申报表(含零申报);二是结清欠缴税款、滞纳金及罚款(如有);三是更新税务登记信息,确保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一致;四是提交《非正常户解除申请表》及相关佐证材料(如租赁合同、情况说明等)。
自2025年起,苏州全面推行线上受理,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提交解除申请。主管税务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系统自动恢复为“正常户”状态,并同步更新至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。
需特别注意:法定代表人名下存在非正常户的,其新设企业将受限;且非正常户期间的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。因此,企业应定期核查申报状态,避免因疏忽导致异常。如对流程存疑,可拨打12366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咨询,确保操作合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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