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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不少苏州地区的个体工商户收到通知,纳税方式由原来的“核定征收”调整为“查账征收”。部分经营者担心税负会因此增加,其实不必过度紧张。查账征收的核心逻辑是“据实计税”——盈利多则多缴,无盈利则不缴,整体更贴近实际经营状况,也更显公平。
这一调整并非针对个别商户,而是税务管理逐步规范化的体现。常见触发情形包括:
定期定额有效期届满(2025年底起大批个体户集中到期);
年开票金额或银行流水显著超过原核定额度;
所属行业不再纳入核定征收范围(如电商、咨询、设计等轻资产服务类)。
依法建账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,月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(如批发零售业超8万元/月)应设置复式账;未达标的也需保留完整的收支记录和原始凭证。
合规取得票据
成本、费用支出尽量索取合法有效凭证(如增值税普通发票),否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无法扣除。
按时完成申报
增值税及附加税:通过“江苏省电子税务局”按季申报;
个人所得税(经营所得):通过“自然人电子税务局”完成季度预缴(4月、7月、10月、次年1月15日前)及年度汇算(次年3月31日前截止)。
若对账务处理不熟悉,可委托正规代账机构协助,月均费用通常仅几百元,既省心又合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