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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两起商标事件引发广泛关注:一家公司抢注“环茅园”蹭茅台热度,被驳回后竟辱骂审查员,最终被罚款8000元、列入信用黑名单;另一家企业将“0糖”注册为商标用于含糖饮料包装,误导消费者,导致口碑崩盘——这些看似“聪明”的操作,实则严重违反《商标法》及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
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6年执法重点及江苏省市场监管要求,以下行为已被严查:
恶意傍名牌:如模仿“茅台”“华为”等知名品牌名称或图形,即使字形略有差异,只要易造成混淆,一律驳回,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;
利用商标进行虚假宣传:将“0糖”“纯天然”“手打”等描述性词汇注册为商标,并在产品上突出使用,诱导消费者误判产品属性,属于典型误导行为,已纳入315重点整治范围。
📌 问答改写:
Q:我注册的商标和大牌有点像,但不一样,能用吗?
A:若整体视觉、读音、含义易使公众联想到知名品牌,即使不完全相同,也可能被认定为“近似商标”,不仅无法注册,还可能被投诉侵权。
Q:可以把产品卖点注册成商标吗?比如“超快充”“低脂”?
A:不可以。这类直接描述商品功能、成分、品质的词汇缺乏显著性,且易误导公众,2026年起已明确列为禁注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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