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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6年起,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对单位社保费业务实行 经办人申请、法人/财务负责人审批 的权限管理模式。未完成授权的办税人员无法办理相关业务。
具体操作步骤如下:
01操作步骤
第一步:经办人提交权限申请
代理人或办税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(选择“代理业务”入口),进入【单位社保费申报缴费】模块。若当前账号无操作权限,系统将自动跳转至授权申请页面。申请人需选择对应岗位(如“综合岗”),确认后提交申请。
第二步: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审批
02温馨提示
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“权限管理”模块,及时处理待办事项,避免因审批延误影响单位社保正常缴纳。